中装协[2007]004号
关于2007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各装饰施工企业: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已连续评选了六届,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 )也成功地评选了三届,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树立建筑装饰工程管理者的先进典范,全面提升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决定继续开展“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现将2007年“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优秀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中产生。
2、各申报人根据《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见附件)由所在企业进行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协和有关委托单位接受本地区的申报、初审、初评和推荐工作。
3、申报工作自2007年1月15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2007年3月10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协和有关委托单位将所推荐的申报材料快递或报送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
4、2007年4月初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4月中下旬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大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有关评选工作的各项事宜、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以从中国装饰施工www.chinazssg.com“项目经理”专题栏目下载。
6、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地方协会确定人员,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地区的初审、初评、推荐工作。
7、各地区接到本通知后,请将本通知内容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各地区开展此项工作时,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咨询。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二条21号计华商务楼4003室
邮 编:100034
联 系 人:陈京明
联系电话:010—66162770、66512147、66153470(兼传真)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联系人:李卫青 联系电话:010-88389192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公章)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附件:《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