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昌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洪人社字[2011]372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主管部门、全市各装饰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装饰行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装饰装修行业的正规化和规范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日报社、南昌市装饰行业协会联合主办“2011南昌市首届装饰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大赛,提升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我市装饰行业队伍质量意识和整体素质,让真正的“能工巧匠”脱颖而出,促使我市装饰行业广大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劳动技能,进一步增强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我市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信息日报社
南昌市装饰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南昌市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组委会成员
主 任: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 万江泓
副主任: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卫东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 俊
信息日报社副总编辑 夏剑阳
南昌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 万顺桃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日报爱家生活工作室,电话0791-86826266、6849936,地点: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3楼)
三、大赛工种
本次技能大赛的工种为:镶贴工、精细木工、涂装工、电工。
四、参赛人员
凡从事上述工种、年满18周岁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报名选手以企业为单位参赛。“电工”参赛选手必须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每个企业单个工种原则上报1至3名选手。如报名人数过多,组委会办公室有权核减参赛人数,以利比赛正常进行。
五、活动时间
2011年9月25日前应将报名表送达大赛办公室。现场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六、比赛内容
比赛分为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考核时间不超过1.5小时;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考核时间1—2小时。
比赛标准参照建设部颁发的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标准。
现场比赛将为参赛选手提供标准的竞赛工位、原材料、大型机械等设备,小型工具由选手自备。
七、大赛奖项
金牌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企业参赛积极、成绩优异的给予团体奖。各奖项由主办单位颁发相应的奖牌、证书。
八、大赛流程
评选活动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主要分为组织报名、侯选确定、媒体展示、现场比赛、公布结果、表彰授牌六个阶段:
1. 组织报名
按照参赛人员条件由证照齐全的装饰公司推荐的技工均可参加,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活动组委会将参赛活动的通告和内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通过内部选拔、推荐优秀技工报名。
2. 候选确定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参赛企业(选手)材料的审查,并将参赛企业(选手)名单向社会公布。
3. 媒体展示
通过信息日报、江西装饰网等媒体设专刊、专栏展示候选企业(选手)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劳动技能上所取得的成绩。推介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必须内容真实,文字精练,重点突出,由企业提供资料,媒体负责制作,交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4. 现场比赛
各比赛工种集中、统一现场比赛,裁判小组根据比赛要求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5. 公布结果
按各选手现场比赛裁判评分、主办单位认定等因素,评选出各奖项得主,通过信息日报、江西装饰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结果。
6. 表彰授牌
主办单位联合为获胜企业(选手)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组织专门颁奖活动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牌匾、证书。
九、关于费用
1. 比赛不收取费用。
2. 媒体推介费用由企业承担。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首届 装饰技能 大赛 通知
抄报:省人保厅 省建设厅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2日印制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119169516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