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发 [2011 ]84号
关于开展南昌市建筑装饰企业
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装饰企业: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建筑装饰企业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开展施工企业诚信评价活动,南昌市建委研究制定了《南昌市建筑装饰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洪建发 [2010 ]82号 )。根据该办法规定:南昌市建筑装饰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市装饰行业协会组织初评推荐,报市建委审批。现将2011年度建筑装饰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南昌市建筑装饰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如实填写《南昌市建筑装饰企业诚信评价申请表》(可在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或江西装饰网上下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按照“诚信评价办法”第六条和“诚信评价申请表”内容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二、建筑装饰企业的申报材料送市装饰行业协会;市装饰行业协会汇总初评后报市建委统一评审。
三、申报时间:2011年8月4日—8月10日;
各单位在申报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建委建管处和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建管处: 3884381 联 系 人:胡建良
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 8535830
联系人:吴光兴 电话:18970926216
地址: 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十楼1016房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建筑装饰企业 诚信评价 通知
抄 送: 各县、区建管部门、市装饰行业协会
南昌市建委 2011年8月 4 日 印发
共印100份